蔬菜要能稱作「有機蔬菜」之概述條件如下:
1. 使用正確極低劑量農藥。(例如農委會公佈農藥殘留檢測,發現農藥殘留不合格的草莓,主要是農民違法使用大克滿農藥用在草莓,大克滿農藥目前僅適用於乾豆類、豆菜類、柑橘類的病蟲害防治,由於該藥劑分解較慢,不適合使用於連續採收的草莓。防治農作物病蟲害時,應按農藥標示記載的使用方式及使用範圍施藥,施藥後,在規定數日內不得採取。)
2. 不得連續種值同一種蔬菜,須各類蔬菜輪種,當然最好是休耕,保養土壤一段時間。(同一類型礦物及養分會被消耗殆盡,使蔬菜營養價質降低,通常蔬菜也是人類攝取鈣值及各類礦物質的重要來源。)
3. 不得有重金屬及化學(如戴奧辛等)污染。目前台灣土壤污染較嚴重地有桃園、彰化及台中等縣,高重金屬含量有22萬公頃,污染重金屬有鎘、鉻、鎳、鉛、鋅。
4. 使用天然肥料,不使使用化肥、除草劑等化學原料,易誤入人體及污染水資源。
5. 作物為非基因改造。
6. 有農場日誌記載,及產銷來源認證,即所謂蔬菜身分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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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驗證制度未臻成熟,但文明社會還是要有一個全體承認的基準做為信任標準。未來會有國家認定的有機農產品共同標章,應該支持,現在則先認明已經通過<農委會>審查的「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(MOA)」、「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(TOAF)」、「臺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(TOPA)」等三個標章。
可參考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:
http://info.organic.org.tw/supergood/front/bin/ptlist.phtml?Category=100990
在加拿大,如果沒有按照規定使用農藥是以二級謀殺罪判刑,在台灣僅施以一萬伍仟元罰款,民眾真的要自求多福。
通常,具有以上三個標章之蔬果,市面上不易買到,但最好至少要能買有包裝並標有產地之蔬果,最起碼產地要在偏遠有乾淨土壤的鄉間,以避免吃到含有重金屬污染之蔬果。有機農業基本上是一種較不污染環境、不破壞生態,並能提供消費者健康與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方式。簡單來說,有機農業是使用有機肥替代化學肥料,不用農藥和除草劑,降低生產農地的土壤及水源污染,產品因此也比較安全。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2007年1月5日已在立院三讀通過,有機農業的生產方式和檢驗都將有所依循。
在美國,蔬果分為五個等級:有機蔬果、準有機蔬果、半有機蔬果、安全蔬菜,以及一般蔬菜。雖然前三者在種植過程中都有使用有機肥,但「有機蔬果」的要求最嚴格,必須耕地 二十公里 內沒有任何的污染,休耕三到六年,不使用化肥、農藥、也不在飛機航道下,種出來的蔬果才叫「有機蔬果」。在台灣,還沒有如此精密的劃分。